摘要
《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其相关的离婚救济制度进行了若干重要修改,从文义、历史和目的解释来看,《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规范意旨在于对离婚时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关怀和对实质公平的追求。《民法典》实施后的实证研究显示,"前民法典时代"对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的司法习惯在实务中仍然占据主流,对此,在今后适用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时,应当注意秉持保护弱者和实质公平的价值理念,结合个案事实,对婚姻存续长短、双方当事人在婚姻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其他家庭福利作出的贡献、双方当事人离婚后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经济状况、对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和对无过错一方的照顾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此外,离婚财产分割和离婚家务劳动补偿、离婚经济帮助和离婚损害赔偿之间存在密切关联,实践中应当对各种离婚财产法请求权规范进行动态考量,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过度评价矫枉过正,促进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合理解释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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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