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描述了《多边公约》第七条所建议的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入主要目的测试条款,旨在基于交易或安排的主要目的来判断纳税人是否滥用协定。通过分析主要目的测试条款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方法,本文作者提出该主要目的测试条款虽然是一项高效的一般反滥用规则,但也会造成税收确定性下降、征管成本升高、税收争议增多等负面影响,因此缔约国有必要在国内法中制定一些相应的客观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