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所有关于互联网治理方式的讨论中,互联网自治是一个常常被提及且拥有大量拥趸的观点。网络组群通讯软件的广泛应用推动广大的互联网用户由个体走向联合,塑造出以网络社群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结构,这种鲜明的自组织倾向使互联网社会具备了自我秩序化的潜力。就当前而言,互联网社会的自我秩序化在形式上可以概括为三种:互联网行业组织的自我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的自我管理以及网络社群的自我管理。互联网社会的自我秩序化契合了我国关于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时代命题,在满足网络社会秩序化需求的同时,也为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培养具有自治技艺的社会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