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我国司法机关对反向混淆案件的裁判现状,发现司法机关在处理反向混淆案件时与传统正向混淆基本一致,均采用"赔偿+禁止使用"的救济方式,这导致了有限的社会资源无效率利用。本文对反向混淆商标权人救济方式提出异议,认为司法机关的裁判模式在保障公平正义的同时应兼顾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经"Boxed Pig Game"博弈理论分析论证,本文认为,允许侵权者继续使用"争讼商标",才是使商标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