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国以来数次遭遇的国家危机,也可以说是美国宪法遭遇的严峻考验。如何在宣告"国家紧急状态"之后充分利用紧急权力应对危机,又如何用法律约束紧急权力以防止行政权力过大而侵犯个人权利,这是美国制宪者思考的关键问题。当美国总统通过宣告"国家紧急状态",并以此获得紧急权力克服国家危机的同时,美国宪法精神在此期间不断地被重塑。本文通过对美国历史上国家紧急状态的梳理,揭示国家紧急状态下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的权力运行模式,指出美国宪制下政治权力与法律规范之间密切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