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国家科技振兴战略的中流砥柱。知识产权,这样一项事关公民精神发展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尚未给予确认和保障。然而,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宪法,第一要义便是保护和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本文通过分析知识产权应当具有的基本人权属性,以及对比知识产权在美国宪法中的保护现状,论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宪法特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及相应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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