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传统支配类型之所以呈现出人伦化而非即事化的特点,是由传统支配的内在结构和伦理逻辑造成的。权力来源于“尊”,支配的达成本质上是一种“尊尊”。由“尊尊”之义而有宗法制度内的族权和宗法制度外的政权。权力的继替过程即是尊尊之统的确立过程,具体又分为君统与宗统两个部分。“传重”是权力继替的关键环节,目的就是确立尊尊之统的秩序。宗统继替坚持伦序不紊原则,君统继替体现伦理比附原则。宗统与君统的继替过程,充分体现了权力的伦理化特点。总体而言,由传重之制可见尊尊之义,政治根植于父子伦理,传统中国呈现出政治伦理化特点,是一个“家—政治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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