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庄子·山木》中的"物物而不物于物",作为庄子"乘道德而浮游"的方法,有着深刻的哲学意涵。历代注解对此多有歧解,尤其是植入主宰、役使等义,明显有违庄子哲学旨趣。通过对《庄子》文本的总体性把握,可以发现,"物物"指向庄子对物我矛盾的点拨及其化解之途,主张任物自然,实现物我为一;"不物于物"指向物我矛盾的超越及其精神境界的升华,主张乘物以游,实现逍遥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