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11月12日经西泠印社第十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党的十九大“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精神,为进一步依法依规治社,规范社团公益性活动合作冠名标准及审批程序,根据《西泠印社章程》《西泠印社系列品牌保护与管理规定(试行)》精神及社团近年来合作冠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以“西泠印社”名义,为社会举办的、与本社宗旨相关的公益性文化活动的合作冠名;或以“西泠印社”名义,为西泠印社社员成果类公益性文化活动的合作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