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图书馆现行立法存在立法分散、培育扶持不足、协调性可操作性不够、制度设计不科学的问题。本文提出的以下几方面策略可完善民办图书馆立法:修改《公共图书馆法》,完善民办图书馆专门立法;加强对民办图书馆的培育扶持和权利保障;增强立法的体系协调性及具体明确可操作性;立足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包括备案设立与审批设立分类规制、建立文化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