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路与聚落是两种互为主体的空间形式,古道、国道、高速公路等不同的道路景观与乡村聚落相互融嵌、连接、区隔的关系,使空间正义的问题表现出历时性的特征。在大(理)丽(江)高速公路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国家、地方、个体表达出不同的话语、诉求和行动,对空间正义或空间非正义作出反应。丽江九河人在面对大丽高速所带来的暂时性的空间非正义时,以抗争、参与、调适的方式寻求空间正义,在乡村聚落道路景观的重构过程中生产出新的地方主体性。从空间正义的视域对道路与聚落关系的人类学研究,将引导我们对乡村与城市、传统性与现代性、地方化与全球化等诸多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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