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雍正九年十二月,向克济为首的琉球使团到达福州,跟随琉球国贡船到来的有新马兰国四名难番。福建方面在核验这四名难番的身份之后,派人将他们送到了广东澳门,让他们搭船回国。在救助这四名难番的过程中,福建巡抚赵国麟先后两次向礼部尚书三泰以题本报告,礼部在收到汉文题本后,对译成满文,将汉满文合璧文书呈递给了雍正皇帝。这两件满汉文合璧的文书在已出版的两套琉球档案都有收录。我们要提出并试图回答的问题是,新马兰国是指哪里?福建方面为何要将新马兰番民送去“粤省香山澳地”?在研读两件汉满文合璧公文书后,笔者对此次海难救助事件开始有了一些认知。笔者认为,新马兰就是印度尼西亚爪哇的海港城市三宝垄(Semarang)。结合前人研究,笔者认为雍正九年(1731)新马兰难番为三宝垄地的荷兰商人的可能性更大,他们在琉球海域遭遇海难而被救助,进而搭乘琉球贡船来到福州。福建官员则将他们护送至澳门。琉球和清朝接力救助新马兰难番的史料证明,欧洲人开始出现在东亚海域的朝贡关系的网络中。这些档案为我们更深入全面了解18世纪东亚和东南亚海域的人群面貌和难民救助关系提供了珍贵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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