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CGIP管制产权制度理论范式,分析新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我们发现,内中还存在管制法律法规制度缺失、管制治理体制机制畸形扭曲、管制激励政策短板、管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短缺等制度缺陷和内在矛盾冲突。为此,有关部门在当务之急,一是尽快研制和出台健全的盐业法律法规,为这一盐业管制制度的实施和运行保驾护航;二是尽快探究既能与管制激励政策相匹配的,又能与新常态下盐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配套的盐业专业化管制治理体制;三是尽快编制盐业管制绩效的考评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为进一步改革管制治理体制和管制激励政策提供考核模型和实证支持。

  • 单位
    四川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