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模拟法庭"是一种新型的法学教学方式,其特征是教师与学生互动,学生的参与、学生自主学习、学生个体价值得到凸显等,这种法学教学方式要求对教师课堂教学权力重新认识、规范和分配。教师课堂教学权力是指在组织要素、传统习惯、个体等因素博弈下,基于课堂这一社会关系平台,形成"共同认可"的教师支配力量的集合。本文探讨在"模拟法庭"教学方式中,通过正确认识教师课堂教学权力内涵,进行合理的权力设置和分配,达到提升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学习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