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明电发[2018]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为深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22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春运工作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