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两门课程合并为《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的原理与实务》是法律硕士教学改革的重大突破。民事法学"形散"背后蕴含着实质上"神合"的巨大潜力。民事法学的双重属性使"民事法学一体化教学"应运而生并成为迫切需要。民法典在编撰过程中需要确保与民事诉讼法之间的平衡、协调与统一;民法典的登场要求"民事法学一体化教学"必须理念创新。以"案例教学法"为基本依托,"新五定法"所倡导的定事、定性、定法、定例、定判符合逻辑规律与办案实际,为深入推进"民事法学一体化教学"提供了新的方法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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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渤海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