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城市基层治理创新形式,社区"微治理"中如何明确政府的职能边界是一个热点问题。政府过度介入会导致"行政吸纳社会"消解居民动力,但置之不理会导致"行政抛弃社会"基层治理失序。需求是居民参与的原动力,以紧迫程度和共识强度为维度,居民需求可建构为四种类型:紧迫—共识型需求(居民"自治"即可);紧迫—分歧型和缓和—共识型需求(须政府参与"共治");缓和—分歧型需求(须政府主导的"他治")。"自治"与"他治"中政府职能相对明确,而"共治"中政府须根据治理所处阶段相应履行刺激需求、助力共识、促成行动、培育情感等职能。社区"微治理"中政府的职能边界情境性与规律性并存,分类治理可能成为"社区契合城市"建设的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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