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原则的适用需要经过细致论证,目前我国适用原则的法律方法研究已经可以为适用原则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引,而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则为该实践提供了范例。在指导性案例108号中存在规则与原则的冲突,适用公平原则为规则创制例外需要符合三个标准:穷尽规则、更强理由、论证责任规则。指导性案例108号已经初步达到原则适用的上述标准,但论证过程稍显粗糙。对该案论证可以继续完善和补强,具体内容包括援引立法解释、国际惯例、法律一般原理等渊源。在需要适用法律原则时,合同法指导性案例应当注意明确原则适用具体方式类型,尽量充实和丰富判决论证理由,而且适用原则的论证责任应当由法院承担,以当事人主张相关事实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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