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老人报》 2022年6月15日《一周闲情》版《夏绿》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喜欢登高远眺,而一年夏日,父亲兴致所至,跟我们一起去青秀山游玩。”很明显,这里“兴致所至”应该为“兴之所至”。改词出自《兰亭集序》集字联:“文生于情有春气,兴之所至无古人。”兴:兴趣。所至:所驱使,使其然。指人心里突然或偶然对某事产生了兴趣。“兴之所至”中的“之”是助词,取消主谓独立性。“至”也可以解释为“到”,“兴之所至”即“兴趣到了某个地方或某个程度”,是个主谓式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