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效力是由党内法规的"正当性"所生成,反映全体党员的共同意志,基于全体党员的自觉认同,对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制所产生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党内法规自身的强制力与约束力以及党内法规具有客观性、层级性和溢出性等基本特征,必须理性认知和把握党内法规效力的冲突与解决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视阈下,应当明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强化党内法规效力的法治权威;以党的根本大法党章为遵循,建构党内法规效力层级结构体系;构建党内法规解释的基本规范,增强党内法规的适用效力,以此提升党内法规效力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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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包头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