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发[2020]4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编制形成《2020年度南京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