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城市化作为一种民主法治发展方法论,有助于克服制度主义与法条主义视角观察和研究民主法治发展存在的不足。民主法治本质上属于一种城市现象,其确立和运行,当然也需要城市化的支撑。通过史实和经验考察,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认识:能够指导民主法治发展的方法论,应该是一个能与城市化发展相互动、相协调的方法论,因为不考虑民主法治的城市化根基而仅靠制度建设是不足以支撑民主法治的。在这里,城市化并非一个特定的研究对象,而是作为一种独特立场观和方法论显示出其民主法治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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