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在免赋区实施的二五减租是继大革命时期减租实践之后又一次大规模改良租佃制度、协调主佃关系的尝试。此次减租与免赋紧密相连,国家对地主免赋,地主对佃农减租,使主佃均能享受政府恩惠。然而,随着国民政府财政不敷,改变免赋办法,继续实行田赋征实,地主在减租的同时仍需承担高额赋税。减租改变了土地收益分配的基本格局,地主因承受国家和佃农的双重压力,在分配中处于劣势。地主收益减少,遂采取加租、加押、缩扣、撤佃等改变租佃制度的方式予以弥补,造成农村社会普遍的租佃纠纷和主佃矛盾。在二五减租延宕的四年间,佃农非但没有得到减租实惠,反而需要负担更多租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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