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与法治关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议题之一。从概念上来说,德治与法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构成概念演进的"双螺旋"结构:一方面,二者相互区别各自构成对国家治理方式的重构,其共生一体的存在状态促使德治与法治之间构成某种互补关系;另一方面,德治与法治并非泾渭分明,而是一定社会条件的互动转化状况。为此,我们应当以发展态度审视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德治与法治"双螺旋"协同机制,克服各种德治与法治之间否定论、取代论等错误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