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委托代理的角度探究了制造商对供应商质量创新的激励机制设计,分析了信息不对称以及供应商的公平偏好对激励机制的影响。结果表明,信息对称时两部定价合同能够实现供应链协调以及最优的创新水平;而当信息不对称时,制造商需要用较高的批发价激励供应商的质量创新投入。随着信息不对称的加剧,创新投入水平将不断降低,尤其是在需求对质量很敏感时。如果供应商存在公平偏好,制造商为了保障供应商的创新水平会不得不提高激励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