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灾害时期私自宰卖耕牛极其普遍,政府虽严令禁止,但效果不佳。道光三年(1823)林则徐在江苏设当牛局保护灾时耕牛,颇具创意,灾荒时期各地纷纷仿行,其中以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江苏仪征当牛局较具代表性。该年此地水灾严重,为使耕牛免于贱卖宰杀,县令王检心设立当牛局,收养灾民无力供养的耕牛,春耕时由灾民赎取,以备灾后生产之需。此局对经费、人员、草料、收当程序、救助对象等管理规范、严格,并制定了明确的养济方法,包括提供栖息所、喂养草料、医治病牛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