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除了将减除费用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更重要的是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对于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所得征收,并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同时还规定,居民个人

  • 单位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