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与欧盟作为全球两大主要数字经济体,跨境数据流动治理规则关系到双方数据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因跨境数据流动理念、制度和措施上的差异,中欧目前处于非合作博弈状态,可能陷入跨境数据流动的“囚徒困境”。从非合作博弈转向合作博弈的关键在于权衡双方潜在损益,达成合作协议。经模型分析可知,相比于数字经济合作,中欧从数据安全领域着手展开合作,形成博弈均衡的概率较大。为了推动实现中欧数据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双赢,在数据安全方面,中欧需要协同数据安全评估标准与补充措施实施标准,协商确立对等管辖权和司法互助协议。在数字经济方面,双方应利用优势互补,规范竞争秩序,提升对话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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