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在公安主体中的一个缩影,合理划分和理顺公安事权是顺应社会安全治理系统现代化改革的关键所在。面对社会日益增长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风险,公安事权划分要在保持传统活力的同时不断寻求新的制度安排。公安机关重视自身系统调适,通过集权指挥、分权服从的方式实施合理合法的组织权威,这同韧性治理包蕴的弹性、抗逆性与演进性特点相契合。公安事权韧性结构和功能中所蕴含的探索性空间,能够为公安管理体制的现代化转型提供改善进路:增加注意力关切,提高中央公安机关的权威韧性;完善激励机制,增强省级公安机关的协调韧性;明确价值导向,调适市县级公安机关的街头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