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我国30个省份2014—2020年的面板数据,构建乡村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并测算数字经济发展综合指数,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探究数字经济对农户增收的影响。结果表明,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总体稳步上升且地区间不平衡,它对农户收入有着显著促进作用。地区和收入中位数分组的异质分析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对不同地区农户的增收作用呈现出东部弱、中西部强的特点;数字经济对低于收入中位数的农户能产生显著增收效果,而对高于收入中位数的农户增收作用不强。通过替换核心解释变量、滞后一阶控制变量及系统GMM估计等方法,证明结论稳健可靠。机制检验结果表明,发展数字经济是通过发展人力资本和农户就业创业来实现农户增收,但农业劳动生产率对提高农户收入未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我国需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期加强农村地区的新型信息基础建设,加快推动农户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