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剧场”的出现是近年来影视行业的重要现象。网络平台以剧场冠名播映网络剧集,进行类型化、品牌化和连续性经营。这些作品注重题材、风格、类型的延续性,注重采用陌生化策略讲述具有猎奇性的故事、追求精品化、充分发挥想象力与创意力来编故事。这些剧场主打青少年“网生代”受众市场,注重游戏文化、恋爱文化、逗趣文化等青年主流文化或亚文化的传播,力求满足青年受众符号消费、奇观消费、“想象力消费”等诉求。“网络剧场”的工业美学探索和品牌化战略主要体现为:注重类型化生产,联合制作出品,尊重粉丝经济与粉丝市场,进行品牌化运营与网络化营销;自觉采用议程设置与树立品牌的方式打造品牌与IP;具有成本可控性,较高的用户反馈性、品牌效应和自我愈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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