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职权主义诉讼结构庭审强调审问被告人的程序前置,即在调查证据之前首先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但并非以此作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方法。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将以往由主审法官审问被告人,转向了以公诉方讯问被告人为主。公诉方在庭审调查前讯问被告人,与原刑诉法中主审法官讯问被告人相同,是一种传统强制性讯问方式的延续。尽管刑诉法和司法解释没有对此作出明文规定,但公诉人在讯问之前通常会告知被告人"必须如实回答"。公诉人的强制讯问明显削弱了被告人的主体地位,导致其诉讼角色定位的客体化,与其在刑诉程序中的"当事人"主体地位不符,并使公诉方和法庭往往过度依赖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被告人诉讼角色定位的现代转型,需保障被告人答辩和提出异议权利,以及贯彻落实不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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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