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教师之于乡村的意义,不止于乡村教育,而是关乎乡村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全面进步。在不同历史时期,乡村教师起到了启发民智、化民成俗、传承文化、协管乡村治理、参与农业生产等诸多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西方价值观念的渗入,乡村文化中原有的伦理价值判断被当下功利主义价值观所掩盖,乡村教师在乡村社会中的地位下降,乡村教师职业作用范围出现"收缩性"改变。乡村振兴背景下,做好乡村青少年培养工作,振兴乡村文化,实现个人价值和乡村社会需求的契合,是新时代赋予乡村教师的历史使命。然而对中西部地区国家级连片贫困区300多名乡村教师的调查显示:当前乡村教师职业作用的发挥并不理想,面临场域窄化、作用维度失衡、内容泛化、认知偏差、阻抑因素多等困境。虽然乡村教师有较高的助力乡村振兴的意愿,但乡村教育资源缺乏、乡村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不全等不利因素制约了乡村教师职业作用的发挥。教师助力乡村振兴的实现需要外界条件支持和乡村教师自身发力。为此,需要全社会形成大教育观共识、落实乡村教师政策、重定乡村学校功能、建立乡村共同体,为乡村教师职业作用发挥提供保障。乡村教师也要自身增能,多维度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