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涉及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已渐趋完善。从档案法律体系来看,新《档案法》未对档案行政处罚程序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仍主要体现在2000年发布的《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在新《行政处罚法》视域下,我国档案立法在立法规定、立法技术、制度建设、监督执行等方面存在一定滞后与缺陷。为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结合档案行政处罚的立法价值与特点,建议更新完善《处罚暂行规定》,健全档案行政处罚程序,以回应依法治档的时代要求,为档案行政处罚制度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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