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出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探索并适度放活使用权的金融价值有效盘活农村土地闲置资源。其中保障宅基地资格权是实现"三权分置"改革的突破点。宅基地资格权属于集体成员权范畴,权利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具体表现为宅基地取得和退出标准的确定。宅基地资格权的研究不仅涉及效率,更涉及公平,因此国家应制定宅基地资格权界定的基本标准和规范宅基地取得与退出机制。本文基于四川省泸县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实践经验,探讨宅基地资格权的制度设计,在分析宅基地资格权面临的现实困境的基础上,提出资格权界定应以户籍、基本生活保障、固定生产与居住地为标准。同时,明确并完善宅基地资格权的相关权能,为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提供充足保障。

  • 单位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