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减贫瞄准对象的不同,1978年以来我国农村减贫战略经历了区域瞄准的减贫战略阶段、减贫战略的转折阶段、以个体瞄准为主的减贫战略阶段。2020年我国实现了现行标准下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但是,我国绝对贫困标准依然偏低,贫困地区与全国农村的收入差距依然较大,随着绝对贫困人口的减少、政策效应的递减,减贫难度越来越大,贫困人口收入增加缺乏当地产业的支撑。2020年之后我国已经进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阶段,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角度应该坚持区域瞄准和个体瞄准相结合,这就需要科学识别瞄准对象,对不同类型贫困人口分类扶持,提高区域性中心城市承载力,增强产业发展功能,以带动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振兴,持续改善连片特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不同类型连片特困地区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扎实基础,确保到2035年与全国其他区域一道基本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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