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语文月刊》2017年第1期刊发了胡礼湘老师的文章《"悬殊"的误用》。在文中,胡老师认为:"‘相差悬殊’‘悬殊甚远’这两种说法能说吗?显然都是不能说的。‘相差悬殊’如同"相差相差很远",‘悬殊甚远’如同‘相差很远很远’,这两种说法无疑都有语义重复、成分累赘之病。"对此,笔者非常赞同。在文中,胡老师还认为:"峻青《海啸》第三章:‘双方的力量是十分悬殊的,小于的处境是十分险恶的。’这个用例中的‘悬殊’之前或之后没有出现‘相差’或‘甚远’。"对此,笔者不禁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