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畜牧兽医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相继被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现了多种形式,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能职责也不尽相同。本文阐述了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十堰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机构改革未到位,职能职责不够明晰,执法监督缺乏衔接,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工作空档及缺位风险越来越大;提出了相应对策:尽快理顺机构体系,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严格实施动物检疫,强化动监队伍建设,夯实执法监督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