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技术标准化限制竞争的实质是权利滥用,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技术标准化行为的一般进路是先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权利滥用,再分析该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在诸多判断权利滥用的标准中,应选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并运用三阶段系统判定法进行判定。判定不构成权利滥用的技术标准化行为,按照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处理;判定构成权利滥用的,利用合理原则进一步分析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对于违法的技术标准化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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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