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PC模式在提升项目实施进度方面存在优势,但该模式使发包人监管职权弱化,造成项目投资成本增加和设计方从属地位带来的管理纠纷等问题给项目管理带来的不便也不容忽视。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一种新的项目管理模式——EPC-CM模式,发包人与经理人和承包人订立公平可靠的契约,委托具有丰富实践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的经理人代发包人进行项目现场监管,实践证明EPC-CM模式在有效控制预期投资的前提下,可将同类项目的进度缩短23.7%,在相同时间段内工程量完成率是EPC模式的2~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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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筑工程学院;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