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撤销协议的权利性质及其行使

作者:马子涵; 刘兴旺; 毛屏楠
来源:人民司法, 2022, (29): 103-106.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2.29.024

摘要

<正>【裁判要旨】行政协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活动,兼具行政性与合同性双重属性。恒定为行政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基于行政协议的行政性,可依法享有行政优益权如变更、解除权,以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基于行政协议的合同性,可依据合同类相关规范享有法定情形下的协议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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