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对呼和浩特市及其下辖的5个县(旗)2007年—2016年的土地生态安全变化情况进行评价分析。结果表明,各县(旗)土地生态安全级别大都处于敏感级,综合安全值变化各不相同。呼和浩特市及各县(旗)需要提高规模化养殖水平,加大农业技术投资,发展新型绿色农业,同时要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