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理标志淡化的司法判断一直存在争议,反映出地理标志与通用名称的界限难以确定。部分地理标志与当地传统的标识方式之间存在高度相似性,是其难以划分界限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景德镇市的地理标志实践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增加地理标志的组成要素能够使标志的区分功能来自标志整体而不依赖于文字内容,使得文字内容变为通用名称后标志能够凭借其他要素维持显著性。在地理标志包含汉字或字母在内的两种及以上组成要素时,可以通过其他要素防止地理标志淡化,且能够平衡地理标志使用者与货源标记使用者的利益,符合公平正义观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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