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爱国者治港”符合通行的“爱国者治理”理论、逻辑和惯例。爱国是现代民族国家政治秩序稳定运行的必要前提。在人类的一般共同体理论、国家与公职人员的特别权力关系、公职人员政治伦理的共同合力下,公职人员因其公民与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双重身份,与国家建立了更紧密、更严格的忠诚关系,使“爱国者治理”观念内嵌在多元政治文化中。“爱国者治港”不仅是“一国两制”的必然要求,更是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从规范视角来看,“爱国者治港”原则应当基于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的宪制秩序框架,遵从“一国两制”法治路径。在实践层面,“爱国者治港”原则开启了香港政治生态的新篇章,为香港良政善治与经济繁荣稳定奠定了扎实基础。完善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爱国者治港”在宪法与基本法宪制框架内的法律化、制度化构建,是贯彻“一国两制”宪法精神的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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