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机制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经过改革创新,我国碳排放交易制度基本建立,但现有碳交易机制仍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管理制度层级不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配额管理机制不完善,碳交易无法起到减排作用;碳市场交易机制有效性不足,企业缺乏减排动力和压力;碳交易市场单一等。建议对碳配额管理和碳交易立法;制定碳排放奖惩机制,科学确立碳基准价格;充分发挥碳价格机制作用;对高碳和碳密集行业、企业,及早确定碳排放峰值及年限;完善碳额度分配机制;加强对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查,完善碳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