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7月26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被告人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桑小剑受贿一案的审理经过,桑小剑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桑小剑受贿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它看似寻常的细节。这些细节揭示了受贿犯罪中的一些特殊现象,回答了诸如受贿后没有为对方谋取利益,是否构成受贿;个人为单位利益自掏腰包行贿,是否影响贿赂犯罪的认定;庭审中被告人和证人同时推翻侦查阶段的贿赂供述和证言,法院能否认定受贿等问题,是预防贿赂犯罪的生动普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