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体制改革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整合至监察委员会,直接在体制层面带来检察职权的重新配置。对检察机关而言,这一权力调整将直接影响检察权力运行的方式和效果。侦查权的剥离将促使检察权向法律监督的司法本位回归,因而构成未来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机遇;检察机关在监察体制改革中的挑战并非其侦查权的剥离,而是长期以来的侦查中心主义痼疾,监察体制改革有可能强化侦查中心主义的逻辑。为此,有必要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展开,并利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驯化"侦查中心主义,才是未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