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与股权相结合的双重特征,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可转债会计处理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准则执行,税务处理方面实践中存在争议。争议主要有发行方利息支出扣除时是按照实际利率法,还是账面利率计算;利息支出扣除的时点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每年计提利息扣除,还是在实际支付时扣除;发行费用是直接扣除还是按照占比计算,属于权益工具的部分不予扣除等。本文结合相关政策对可转债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及税会差异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