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分垄断和非垄断性薪酬核发原则。垄断程度高的国企,其高管薪酬应比照公务员;市场化程度高的国企,其高管薪酬市场化。在细分国企类型的基础上,逐步推动非垄断国企高管薪酬与市场接轨;加大从市场公开招聘国企高管的比例,并对此类高管人才适用市场化薪酬;探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薪酬激励模式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