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对被告人加重刑罚的条件

作者:余向阳; 刘浩
来源:人民司法, 2021, (20): 52-55.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1.20.016

摘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如果对被告人加重刑罚,必须同时具备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这两项法定条件。新的犯罪事实指原审未经起诉从而未经审理的新发现的犯罪事实,包括新罪的事实和原审中尚未起诉或遗漏起诉而在发回重审中补充起诉的与原审犯罪密切相关的新事实。

  • 单位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